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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度上半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抽查情况的通报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度上半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抽查情况的通报

浙安监管综〔2017〕76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督促企业强化标准化运行管理,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质量,进一步规范达标评审等中介服务机构行为,淘汰达标运行不合格企业,促进标准化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浙安监管综〔2014〕117号)等文件精神,2017年上半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安标委”)组织相关人员对部分已达标的二、三级标准化企业进行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主要情况
      省安标委抽调相关专家组成若干个抽查组,为期2个月,严格按照专业标准要求对已达标企业进行现场复核,并当场反馈具体问题清单及整改要求。
      抽查的主要内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后管理体系运行、持续改进等情况以及上一轮评审的程序规范性、专家组现场评审工作质量等。
      抽查的方式:按照相关专业评定标准或评分细则全部要素实施现场评分,并当场公布抽查复核结论。
      抽查的对象:2015年至2016年公布的工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矿山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重点是3年到期免审换证企业。
      本次共抽查了65家企业,其中二级企业52家,三级企业13家。其中二级企业41家合格,11家不合格,抽查合格率78.8%;三级企业10家合格,3家不合格,抽查合格率76.9%。具体详见附件《2017上半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回头看”复核企业汇总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识不到位,企业未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宣贯,相关人员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作用及如何真正落实均缺乏正确认知。
      (二)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流于形式,没有按照标准化要求开展安全生产管理。
      (三)一些企业风险管理意识较差,没有开展风险辨识或辨识不规范,未能将风险分级管控纳入整体安全管理体系中。
      (四)企业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不扎实,对员工的安全培训课时不足、培训效果不佳。
      (五)部分评审机构及评审人员现场评审工作不扎实,有的对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指出,有的则视而不见,对标审核不细致,评审把关不严,评审工作作风有待改进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明确细化相关制度。
      1.从2017年9月份始,在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评审过程中,凡发现企业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中止评审,并要求企业完成整改,企业在评审中止日的6 个月后方可重新提交评审申请。
      (1)无营业执照,生产经营活动与营业执照不符,或超过营业执照有效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超过许可证有效期从事需要许可的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
      (3)与周边企业、民用建筑安全间距离不符《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要求的;
      (4)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库房设置不符《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要求的;
      (5)存在重大隐患且未完成整改的;
      (6)企业被省市各级政府挂牌督办且未完成验收的;
      (7)企业的相关设施已构成重大危险源,但未上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
      (8)企业新、改、扩建项目未依法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
      2.经企业申请,评审单位已对企业进行标准化现场评审且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在评审结果出具日的6个月后方可重新提交评审申请。
      (二)强化制度约束,着力提升评审质量。各地要深入分析当前标准化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破解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难题,依法有序地推进标准化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评审各个环节相关制度的梳理,进一步完善制度,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对评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评管理,强化制度约束,突出评审质量控制,着力减少评审人员主观因素对评审结果的影响,增强评审工作的公平性和客观性,确保评审质量。要进一步加强对评审机构和人员的考核测评,对企业反响普遍较差的或在评审工作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诚信机制黑名单制度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
      (三)深化监督检查,淘汰一批不合格达标企业。各地要加强标准化达标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抽查检查,将抽查和复评作为达标质量源头管控的重要手段。抽查应采用评审模式,对低于相应等级评分标准或存在重大隐患未整改到位的,要及时予以撤销标准化企业达标等级。对此次省安标委抽查的三级标准化不合格企业,请各市按相关权限和程序及时予以撤销达标等级。同时要加强对这些撤销达标等级企业的督查,督促企业强化各类安全隐患整改,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持续改进。对三年有效期到期企业,要严格复评标准要求,淘汰一批不合格达标企业,逐步将标准化达标企业打造成各地安全管理的示范精品。
      (四)加强作风建设,深化标准化廉政工作要求。要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中的廉政纪律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严禁政府工作人员及其亲戚介入有关评审工作。要督促各中介服务机构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坚决杜绝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和各类工作人员以权谋私现象,严密防范各类廉政风险。在标准化业务宣传培训的同时,增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廉政知识教育力度。对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现一起,就按有关规定及时提交相关部门查处一起,并及时警示通报。

附件:附件:1.2017年第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抽查名单及结果 2.2017年第一批撤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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