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遂昌县云峰街道连头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评价报告公开信息 |
|
项目名称 |
遂昌县云峰街道连头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金安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
委托单位 |
浙江兴峰石业有限公司 |
|
简介 |
浙江兴峰石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23日,2024年5月31日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许伟,经营范围包括建筑用石加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等。本次评价对象为浙江兴峰石业有限公司遂昌县云峰街道连头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该矿山是一座生产型山坡露天矿山。
2025年10月10日,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延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XC3311232020097160150602,采矿权人:浙江兴峰石业有限公司,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有效期限为2025年9月29日至2027年5月27日。
2021年5月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兴峰石业有限公司遂昌县云峰街道连头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东区)安全设施设计》《浙江兴峰石业有限公司遂昌县云峰街道连头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西区)安全设施设计》。该方案设计采用“直接挖掘机开采工艺流程(风化壳)、机械开采工艺流程(基岩)、爆破开采工艺流程(基岩)、挖掘机或装载机铲装、汽车运输”的露天开采方式。
2022年9月因西区的开拓系统布置发生了变化、新增开采工艺、现有工业场地与设计不符等原因,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浙江兴峰石业有限公司遂昌县云峰街道连头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东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安全设施设计方案》《浙江兴峰石业有限公司遂昌县云峰街道连头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安全设施设计方案》进行修编,对总平面布置、新增“圆盘锯锯切”开采工艺等内容进行了变更。变更设计经遂昌县应急管理局审查批准。
2023年7月3日浙江省应急管理厅依法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浙)FM安许证字〔2023〕KKS001号,有效期2023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2日。因主要负责人变更,浙江省应急管理厅于2024年6月6日换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矿山花岗岩开采采用“直接挖掘机开采工艺流程(风化壳)、破碎锤振动机械开采工艺流程(基岩)、人工打楔、圆盘锯锯切”工艺,自上而下分层锯切。至本次评价报告出具前,矿区范围分为东区、西区两个部分,东区自北向南方向,A段西部已形成+292m、+289m平台,东部已形成+302m平台;B段已形成+265m最终标高;C段已形成+245m最终标高;矿区西区自北东向南西方向,A段西侧已形成+285m平台、+B段已形成275m平台、C段已形成+273m平台。
为依法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暂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的要求,采矿权人于2026年3月2日委托我公司对该矿山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
|
项目组长 |
骆中友 |
|
技术负责人 |
施东风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华杰雄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骆中友、姜志金 |
|
报告审核人 |
詹梅芬 |
|
参加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骆中友、申小平、杨华峰、朱旭萍、刘德启、王玉伟、姜志金、华杰雄、施东风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骆中友、申小平、王玉伟、姜志金、华杰雄、施东风 |
|
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骆中友、姜志金 |
|
时间 |
2026/3/2-2026/5/15 |
|
主要任务 |
项目组长: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与沟通以及编制报告;组员:资料收集、现场检查以及编制报告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6/5/1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