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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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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浙江省遂昌县湖山乡山前萤石矿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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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浙江金安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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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
遂昌博源矿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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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本次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对象为浙江省遂昌县湖山乡山前萤石矿,采矿权人为遂昌博源矿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赖晏华,经营范围包括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等。
2021年11月22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依法核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3300002021116110152841,有效期自2021年11月22日至2028年11月22日,开采矿种为萤石(普通),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5.0万t/a。矿区范围由7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为0.1227km2,开采深度由+458m至+75m标高。
2022年3月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浙江省遂昌县湖山乡山前萤石矿初步设计》《浙江省遂昌县湖山乡山前萤石矿安全设施设计》(工程号:2019KS017-1),安全设施设计通过了专家评审并于遂昌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2025年10月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浙江省遂昌县湖山乡山前萤石矿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工程号:2019KS017-6),遂昌县应急管理局审查后同意变更。设计变更包括采矿方法(空场法变更为充填法和空场法嗣后胶结充填)、充填系统、竖井提升系统、通风系统(通风线路、主风机安装位置)、首采中段和首采矿块、供配电系统、总平面布置等内容,其中采矿方法变更属于重大变更。
2022年6月2日遂昌县应急局下发了《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许可意见书》(遂应急管矿山项目设批字〔2022〕01号),核定基建期33个月。后经根据采矿权人申请,遂昌县应急局于2025年3月1日、6月18日作出同意基建期延期的批复,基建期延长至2026年7月15日。
矿山企业根据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及变更设计施工建设并形成了设计要求的各大系统。设计要求的基建工程(包括硐口工业场地开挖、竖井掘进、+302m~+95m中段的开拓、+95m中段水仓和水泵房、I-1矿体+245m首采工作面采准切割等工程,以及通风、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等)已建设完成。首采矿块采矿方法为浅孔留矿法(底部平底结构,嗣后胶结充填)。上述基建工程均针对I-1矿体,符合设计与矿山总体规划。
采矿权人为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的要求,于2025年3月20日委托我公司(浙江金安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对采矿许可证核定范围内矿山基建必须完成的设计工程、开采生产与辅助工程所涉及的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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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骆中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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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施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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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华杰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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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骆中友、詹梅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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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姜志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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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骆中友、赵焕、申小平、朱旭萍、刘德启、王玉伟、常晓辉、华杰雄、施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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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骆中友、申小平、王玉伟、卞宝童、詹梅芬、姜志金、华杰雄、施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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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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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骆中友、詹梅芬、姜志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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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25/3/20-202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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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项目组长: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与沟通以及编制报告;组员:资料收集、现场检查以及编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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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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